【界面新闻】蔡澍:“小额信贷”为何以及如何在中国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来源: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发布时间:2021-03-18
作者 蔡澍(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副教授)
2006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发起一项乡村小额信贷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解决了农户生产活动资金匮乏的问题。为什么互助资金的实践单单在中国获得了成功?2020年,中国宣布消除绝对贫困。消除绝对贫困之后,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实现全方位的乡村振兴,是下一阶段的目标。
在扶贫和乡村振兴中,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将回顾金融工具、尤其是普惠金融在扶贫工作中的角色。金融工具在扶贫工作中是否发挥作用、又如何发挥作用?事实上,金融扶贫在实践中并非一帆风顺。2005-2007年,国家推动正规金融服务下乡,结果却收效甚微。最终,中国找到“小额信贷”这把扶贫利剑。通过总结金融扶贫的经验教训,我们可以让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加积极的角色。
01贫困陷阱存在吗?
如果一个人落入“陷阱”,那么除非有人搭把手,否则落入陷阱的人无法轻易逃离。“贫困陷阱”即描绘了人们长期陷于贫困、除非外力帮助难以脱贫致富的状态。俗话说“穷则思变”,但对于一些家庭来说,他们缺乏“变”的资本,最终只能囿于现状。更广义地讲,“贫困陷阱”也可以指一个国家长期陷于经济落后的局面,或几代人长期维持贫困状态而无法挣脱。
为什么“贫困陷阱”会形成?经济学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类观点认为,人为无法控制的外部条件是主因。如,恶劣的自然条件可能导致一个地区早期经济发展较差;因为早期发展差,贫困户缺乏足够的资金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他们往往难以靠经营农牧业脱贫;同样,落后地区由于缺乏公共资金,公路、水电等公共设施难以发展,这既限制了外部投资,也限制了当地居民外出务工。从时间维度上看,家庭贫困也可能导致父代对子代的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导致劳动力素质较低。种种因素加总,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使该地区的人们难以跳出贫困陷阱。
另一类观点则认为,人的有限理性是致贫的重要因素。俗话说“人穷志短”,穷人往往厌恶风险、缺乏长远目光,行为决策也难以达到长期最优。笔者曾经从实地调研中了解到,有些贫困户宁愿维持当前的贫困状态,也不敢尝试新事物,缺乏脱贫干劲。此外,贫困往往不利于健康生活习惯的养成。比如,贫困地区很多人嗜酒、嗜赌;在贫困环境下养成或强化的不良性格和习惯,进一步制约贫困户走出贫困陷阱的可能。
现实往往比理论归纳更加错综复杂,上述两方面的机制可能同时存在,这也增加了扶贫的难度。从中国的实际看,在改革开发经济腾飞的背景下,仍有数量相当的乡村人口无法脱离贫困。这从侧面说明,贫困陷阱在这些地区是存在的。因此,外部力量为落后地区“搭把手”,显得十分必要。
面对盘根错节的致贫原因,乡村普惠金融服务着力于向贫困户提供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助推贫困户跳出“贫困陷阱”。为什么只有普惠金融成功了?乡村原先的私人借贷和正规金融服务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这要从中国乡村的背景谈起。
02农村金融的困境
1997年11月,在亚洲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聚焦化解系统性金融隐患、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等问题。随后,各类金融机构开始对经营不善的分支机构进行撤并,正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的营业网点大规模从落后农村地区撤出,农村的正规金融服务出现空白。
在正规金融服务长期缺位的情况下,乡村居民对资金的需求主要通过亲友获得。然而,“救急不救穷”是这类借贷行为的典型特征。具体而言,熟人借贷往往主要用于消费,如生病、为孩子交学费等等,用于生产活动的则较少。
为什么会出现“救急不救穷”?在经济学家看来,除了道德原因,这种现象也存在一定的经济逻辑。乡村居民由于血缘等关系互相联系,构筑了一张风险分担的网络。对于个体风险,如生病、婚丧嫁娶导致的资金需求,不同家户往往在不同时间经历。今天王家着急用钱治病,李家会借给他们;来日李家急着为女儿办嫁妆,王家也会借给他们。在互帮互助的预期下,不同家户分担彼此的风险,一起渡过难关。然而,相比于这类“消费支出”,生产活动支出的风险则可能是系统性的。比如,一户家庭想借钱种植经济作物,但是潜在的借出者会预期,当天灾到来,整个村庄都会受到影响,我无法指望其他家户能够帮助自己;因此,潜在借出者会倾向于自己存钱而不借出。
既然非正规金融难以满足家户生产活动的资金需要,当正规金融机构重返乡村,这一需求能得到满足吗?答案并不乐观。笔者的一项合作研究利用2007年中国政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动正规金融机构重返乡村这一外生冲击,检验金融分支机构的设立对家户金融活动的影响。我们发现,随着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增加,家户在正规金融机构的储蓄增加了;这主要由于银行风险更低、存款更有保障。然而,金融营业网点的到来并没有增加家户向金融机构借贷的数额。基于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数据,我们发现仅有不足5%的乡村家户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进一步研究发现,对于大部分乡村家庭而言,他们缺乏足够的抵押品或信用记录;因此,正规金融机构常常无法估计他们违约的可能性。结果,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高企,正规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这些家户。
总而言之,无论是根植于乡村社会网络的非正规借贷,还是在乡村地区开设的正规金融机构,都没有解决农户生产活动资金匮乏的问题——人们仍被困在“贫困陷阱”之中。
03小额信贷,扶贫之利剑
2006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发起一项乡村小额信贷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具体而言,每个村庄能够从政府获得15万启动资金,并建立由村民自我管理和运行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负责互助资金的收支管理。笔者与Albert Park、汪三贵的合作论文发现,互助资金的引入显著提高了家户的自雇收入和务工收入。对比世界同类的小额信贷项目,中国项目的成效可谓一枝独秀。为什么互助资金的实践单单在中国获得了成功?我们认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是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组织和放贷方式。
由前文讨论可知,由于贫困户缺乏足够的抵押品或信用记录,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批准他们的贷款申请。相比之下,互助社贷款无需抵押物,主要要求借贷者作小组担保。一般由5至7人组成一个互相担保的小组,成员对组内其他人员的负债负有责任;如果组内有人拖欠贷款,那么同组其他人均无法获得新的贷款。依赖于熟人社会的互相监督,互助资金的清偿率达到98%。
第二,是互助资金贷款的利率和还款频率。
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是政府主导的扶贫项目,具有明显的普惠性质。相比农村信用合作社同类贷款10.8%的平均年利率,互助社贷款的平均年利率仅为9.4%,显著低于市场价格。
此外,相比外国小额信贷项目要求贷款每周或隔月偿还,中国项目仅要求在到期后一次性清偿。较低的还贷频率降低了贷款者的短期还款压力,使他们能够进行回报更高的长期投资,如种植经济作物、到外省务工等。
第三,是中国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条件。
项目开始前,中国乡村地区的正规金融服务发展滞后,居民对资金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互助资金的引入使家户有足够的资金来扩大种植面积、尤其是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另一方面,作为世界工厂,中国市场往往能为外出务工者提供较高的工资,但工作地点往往离外出务工者的居住地非常远,外出务工的成本较高;小额信贷为农村劳动力外出提供资金,促进了他们外出务工,最终提高了他们的工资收入。
综合以上各种因素,互助资金项目成功满足了农村家庭生产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力助推家户跳出贫困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互助资金可能对原先的人际网络产生冲击。笔者注意到,虽然互助资金原则上并不向家户提供消费借贷,但在互助资金项目落地后,家户向亲友的非正规消费借贷显著减少了。深入考察发现,该现象的成因是互助资金降低了家户预防性存款的紧迫性。对此不妨举例说明:对农村家庭来说,年关将至,至少面临两个花钱项目:一是置办年货,二是购买开春的种子或秧苗。根据“救急不救穷”的原则,一个家庭容易借到置办年货的钱,较难借到开春购买种子的钱。没有互助资金时,贫困户倾向于向亲朋好友借钱购置年货,把家里储蓄留到开春购买种子或秧苗。有了互助资金后,贫困户预期明年开春可以从互助社获得贷款,因此他们可以动用家庭储蓄购买年货,无须向亲友借钱。
社会网络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当村民之间非正规借贷的联系减弱,村民互相依赖的程度也随之降低。这可能进一步影响村民互帮互助的预期、互相监督的力度,最终改变项目赖以成功的非正式人际关系。
04小结
本文回顾了发展经济学对长期贫困的理论分析,中国乡村金融服务的背景和困境,以及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成功的原因。中国金融扶贫实践的经验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两点:
首先,普惠金融的实施要注意利用村庄熟人社会的特点,以解决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其次,分析普惠金融项目成效时,要注意到外部政策对全局均衡的动态影响;原先令互助资金项目成功的因素(如村庄的社会网络),可能随着项目实施而发生改变,进而对政策效果产生全局性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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