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森平在《中国财经报》发文:水资源税改革: 我国绿色税制的成功探索

作者:来源:暨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2-23

摘要

近日,广东省政协委员、暨南大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学经济学院教授杨森平在《中国财经报》发表文章《水资源税改革:我国绿色税制的成功探索》。文章认为,水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行,是我国绿色税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探索,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举措。

以下为原文:

2024年12月1日起,经过多年试点的水资源费改税在全国推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全面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实践。这一改革不仅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绿色税收体系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环节。通过此次改革,国家得以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强化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推动水资源的节约、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形成绿色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

水资源税改革意义重大

水资源税改革在现实层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战略层面具有深远价值。作为我国绿色税制建设中的重要探索,这一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举措。

自2016年在河北等10个省市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实施水资源税,政府得以利用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和个人增强节水意识,逐步改变用水方式。特别是对取用地下水、超载地区的取水实行高税额,对农业生产取用水等免征或减征税收的政策设计,不仅有利于提高用水效率,还有助于保障基本用水需求,促进资源节约。通过实施差异化税额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社会主体的节水意识明显增强,试点地区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水资源税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广,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使税收的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同时,改革保障了国家水安全,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中国作为世界上水资源较为短缺的国家,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水资源税的全面推行,旨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遏制地下水过度开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也是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确保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看,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在保持税制基本框架稳定的前提下,对征收范围、征收对象、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确保了改革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征收范围的扩大,体现了国家对于水资源管理的高度重视。将水资源的管理从“费”改为“税”,征收的法律层级更高,权威性和强制性更强,强化了对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和调控作用。

根据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水资源税。这一对于征收对象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用水主体的税收责任,确保将各类用水行为纳入管理范畴,形成全面覆盖的税收体系。

计税依据的科学化,也是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水资源税采取从量计征的方式,即根据实际取用水量来计算税额。这种计税方式,直接反映用水行为的资源消耗量,有助于增强用水主体的节水意识。差别化的税额设计,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设定了不同的税收要求,这种差异化的调控手段,在合理分配水资源、缓解区域用水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化,进一步体现了改革的人性化和科学性。为了促进农业和绿色能源的健康发展,国家规定,对农业生产取用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等限额内的用水行为免征水资源税;对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企业实施税收减免。这些政策,有助于保障农业生产、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同时也鼓励企业提高用水效率,形成节水型发展模式。

此外,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不仅能够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提高地方政府的水资源管理积极性,还能为地方政府在水资源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进一步提升地方的水资源管理水平。

地方试点成功经验为全国改革提供参考

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行,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前期试点地区的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

以河北省为例,作为首个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该省通过对高耗水行业提高税负、对节水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地下水的超采,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例如,河北钢铁集团沙河中关铁矿有限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了采矿疏干水的零排放,因此,近三年公司水资源税支出同比减少70%。这一案例表明,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实现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河北省统计数据显示,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8年来,全省万元GDP用水量由2015年的70.8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42.5立方米,降幅达40%;地下水开采量由134亿立方米下降到75亿立方米,降幅达44%。

内蒙古自治区在试点过程中采取了“税负平移”原则,确保居民和一般工商业用水负担基本保持不变。对于严重超采区和超计划取用水的行为,实施高额税收,从而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的效率。这种差别化的政策,不仅有效遏制了过度取水行为,还确保了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

总体来看,试点省份的经验为此次全国推行水资源税改革提供了实践依据和宝贵借鉴。这些成功的地方经验,不仅有助于形成更为完善的税收政策体系,还为全国其他地区的改革提供了参考。

构建“多税共治”的绿色税收体系

水资源税改革是我国绿色税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全面推行彰显了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坚定决心和积极成效。

水资源税通过差别化税额、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在实践中,水资源税的调节作用逐渐显现,企业和社会主体的节水意识普遍增强,节水措施逐步推广,这对于缓解水资源短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水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等其他绿色税种共同构成了“多税共治”的绿色税收体系。这种多层次、多维度的税收调控手段,可以有效调节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绿色税制体系的推动下,我国在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资源节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资源税改革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成本,倒逼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提升管理水平,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税收政策的引导和调节作用,不仅使得资源型产业的用水方式更加集约和高效,也推动了节水型产业的兴起与壮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动力。

更为重要的是,水资源税改革推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科学生活方式。改革通过对企业和个人行为的调控,引导社会形成更加节约集约和可持续的用水方式,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随着水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不断增强,绿色生活方式逐步推广。这不仅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深远影响,也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水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行,是我国绿色税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探索,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举措。国家通过变革水资源管理手段,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行为,形成节约集约的资源利用模式,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此次改革在法律层面提升了水资源管理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并通过差别化税额政策、税收优惠等手段,有效引导企业和社会主体的用水行为。前期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为全国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绿色税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为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水资源税改革的成功实施,彰显了我国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未来,随着绿色税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暨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财税研究所所长)

原文发表在《中国财经报》12月3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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